 姓名:干秀萍 VIP会员  户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 积分:3101 最近: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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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2008-08-13 14:22:40 人气:708 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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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依法治理金融与金融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http://www.yfzs.gov.cn/ 2003-04-05 12:17:10
提 要
一、金融法治推动了金融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⒈精神文明的根本进步取决于法制建设;
⒉金融立法标志着我国金融事业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⒊金融法治推动了金融业精神文明上台阶。
二、精神文明是构建稳固金融的根本保证
⒈没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便没有巩固的金融体系;
⒉金融业是腐败比较容易滋生的经济部门之一,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就必然要发生问题。
三、依法治理金融,实现金融文明、安全、稳健运行
⒈依法治理金融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⒉鉴于东南亚金融风波和商业银行运行实践的几点启示:
启示之一,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启示之二,金融机构按照商业化改革运作;
启示之三,在依法治理金融、完善金融立法、加强金融执法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和预警机制;
启示之四,切实加强金融业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有一个文明、安全与稳健的金融体系。小平同志对此有过精辟论述,他说:“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可见金融在国民经济发展的中枢地位是何等的至关重要。同时,金融业又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活动范围广,社会触及度深,是一个特殊的高风险行业,金融出问题,往往对经济、社会产生不良影响。抓好金融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实行依法治理金融也是发展社会主义金融事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趋势。精神文明建设和金融法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促进。
一、金融法治推动了金融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的根本进步取决于法制建设,现代化和市场经济的根本在于法治之中,而市场经济和现代化的进步,也就是精神文明化的过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在价值取向上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以精神文明的发展为条件,不仅承袭和弘扬中国法治文化中的精华,而且吸纳或借鉴国外法治文化中人类共同的法治价值,不仅借助传统道德的合理内涵来丰富和拓展社会主义法制的内在价值,而且引入现代化的科学思想及方法来深化和充实社会主义法制的底蕴。社会主义制度文明的关键和主要内容是法治文明,这就是要求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法治,就是要将依法治国的理论观念和原则要求,根据我国的实际,转化为现实社会生活中必须遵守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各项制度和程序规范、规则的这些特质与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形成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的体制,就能最有效地规范、调节和保障上述活动的有序进行。所以从法治的功能意义上讲,实行法治,依法治国,就是进行制度文明建设。
为贯彻依法治国方针策略,依法治理金融,自1995年3月18日我国第一部金融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颁布以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等重要法律也相继出台。这些法律的颁布和实施,初步奠定了我国金融法律体系的框架,对于推动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保障中央银行依法履行职责,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规范商业银行的经营行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标志着我国金融事业已经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健全的法制是建立现代金融体制的内在要求,市场机制下的金融宏观调控和金融监管,金融业的稳健经营和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都需要通过健全的金融法律来规范。从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随着金融业和金融市场的发育成熟,用来保障金融正常运行的法律也越来越完备,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对法律的依赖性也越来越强。有效的法律调节,不仅保障了金融的正常运行,而且对金融体系的形成、发展和完善起着巨大的作用。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十四年金融体制商业化改革的实践也证明了金融体制改革与金融法制建设的内在联系。该行商业化改制的历程,实际上就是逐步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调节金融运作的历程,同行政手段相比,法律手段更具规范化、统一性、稳定性和强制性,这些特点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运行和发展的客观要求。金融立法和依法治理金融基本纠正了金融机构无章可循、无法可依、违规违纪等状况。
金融法治同时也揭开了金融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篇章。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治理金融的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抓好金融法制的教育是依法治理金融的基础工程,也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在精神文明建设和依法治理金融的活动中进行了很好的实践,推动了该行的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该行对员工坚持进行深入的普及法律常识和金融法律教育,特别是金融“四法一决定”颁布以后,高度重视金融法律的宣传工作,成立了法律事务室,各项经营活动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开展。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基础工作,常抓不懈,组织了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该行已经实施了两个五年普法计划,第三个五年普法计划正在实施中。通过在全体员工中开展法律教育,使广大员工自觉养成了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树立了良好的金融职业道德,养成了良好的服务规范,有效地扼制了金融违法、违纪,促进了金融业务连年翻番,经营效益显著,精神文明成果喜人,连续四年在全国计划单列市分行综合考核中位居前四名,连续四年被南京市委、市政府评为“建设新南京有功单位”,连续三次全行整体荣获省、市“文明单位”称号。
二、精神文明是构建稳固金融的根本保证
没有高度的精神文明,便没有稳固的金融,高度的精神文明为依法治理金融创造了良好的氛围,依法治理金融又促进了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水平。一些金融机构出问题,绝大多数是由于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忽视对员工进行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教育,致使员工队伍中一些人思想作风不正、精神文明水准不高所引起的。当前,在金融稳健运行的良好形势下,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金融运行中涌动的潜流,由于一些金融机构主观上轻视精神文明建设,客观上由于历史的、体制的、管理的种种原因,金融领域积累了诸多潜在的和现实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予以正视和及时消除,将对金融体系的安全稳定,乃至国民经济的大局稳定构成威胁。笔者认为,当前金融业的风险主要是“内忧”,“内忧”大于“外患”。具体地说主要是金融体制不能适应经济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需要,金融资产质量差,法规不健全,监管力度不够,金融秩序还比较混乱,乱办金融的现象尤为突出,一些金融机构还不断顶风违规经营。前些年积淀的经济风险汇集到金融领域,有逐步加重趋势,并暴露出来,接连发生了中银信托、中农信、湖北国投等事件,一些可能诱发风险的导火索,一是银行和企业之间债权债务链;二是金融市场的不规范。金融业是腐败比较容易滋生的经济部门之一,忽视精神文明建设就必然要发生问题。今年5月中旬,南京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六件金融案件给南京金融界再次敲响了警钟,一批金融系统内部的蛀虫和系统外一批损害金融系统合法利益、破坏正常金融秩序的不法之徒的犯罪事实发人深思。其犯罪方式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金融机构内部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内外勾结进行金融犯罪,一类是利用空头转帐支票,作废支票进行票据诈骗。金融机构内部从业人员犯罪得逞往往与“职务”有关,而利用支票进行票据诈骗者往往以农民、城市无业人员特别是前有科劣迹者居多。南京市人民法院法官在分析全市目前金融犯罪呈上升趋势,且屡禁不止的原因时将其归结为“立法”、“人员素质”和“监管机构”三方面。法官们说,有关打击金融犯罪的刑事法律面对迅速发展金融新业务、新领域显得略有滞后,而一些金融机构忽视精神文明建设,使得金融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部分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管理法规不熟悉,又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金融机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管理不严,也是一大漏洞。现实中,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未建立起有效的监管机构,不少制度流于形式,少数金融单位未真正发挥依法管理、及时制裁不法行为的职能,有的甚至对问题视而不见,放任不管,常常等“出问题再整顿”,遗患无穷。可见,没有高度的精神文明,要想建立一个巩固安全稳健的金融体系是根本不可能的。
在依法治理金融的实践中,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自觉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体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效性,注重强根固本,增强持久动力,充分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网络的作用,悉心研究探索金融业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性,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提高全员素质,有效地保障了金融运行的稳健。该行的做法给我们以深深的启示,依法治理金融,关键是要把员工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使员工队伍的精神文明水准有实实在在的提高。若是金融系统每个员工都能真正做到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良好的行为准则,依法办事,遵章守纪,正确处理好个人与家庭、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那么金融业强有力的精神文明建设体系和巩固的金融体系也就有了无穷的动力。
三、依法治理金融,实现金融文明、安全、稳健运行
在高度货币化和信用化的现代文明社会,金融的运行是否文明、安全、稳健,关系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综观世界各国,金融风险和危机并不单纯是金融问题,它往往涉及一国经济、社会、法律乃至政治问题,因此,实行依法治理金融,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和维护金融秩序,刻不容缓,迫在眉睫。鉴于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惨痛教训,我们必须寻找良策,尽快解决金融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在实行金融法治的年代,作为金融机构,当前面临的一个现实而紧迫的任务,就是要增强广大员工的金融法制观念和金融风险意识,确保金融运行的文明、安全、稳健,在依法治理金融的实践中,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长期以来坚持“两手抓”,在一切金融活动中自觉遵守金融法规,稳健经营。该行狠抓“三基”(基本制度、基础工作、基层管理)工作,逐步建立了业务经营内控制度,完善了各项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建立了业务自控信息反馈与预测机制;不断加强再监督、再控制系统建设,建立了内部监督管理委员会,充实了稽核、纪检监察力量,提高稽核、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推出了“黄牌警告制”;实行1%下岗待业制和强制休假稽核制,切实加强了内部管理。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按照商业化改革的思路,在金融改革的过渡时期首创一行两制,建立了良好的金融运行机制,较好地实现了金融的文明、安全和稳健。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的实践给我们以深深的启示。
启示之一,一定要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良好的金融环境是保证金融业实现稳健运行,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必要条件,也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建立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前提。当前,就是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教育,在全社会,特别是在金融系统中大力宣传普及金融基本知识和金融法律知识,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金融,增强维护金融秩序的自觉性和防范风险的能力。各级政府要重视金融工作,增强金融意识,全力支持商业银行依法独立经营,帮助商业银行减少不良资产,化解金融风险。要废除一些歧视性地方法规和政策,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壁垒,吸引国外、境外和外地金融机构来宁设立分支机构,开办金融业务以增强南京金融界的竞争能力,提高资金的融通效率,促进南京地方经济发展。地方企业要切实树立“信用至上”、“信用为本”的观念,走集约型发展道路,立足内部挖潜,增产增效,扭亏为盈,向市场、资产、科技、管理要资金,减轻对金融机构的压力。各金融机构也要自觉遵守金融法规,服从金融监管、稳健经营。理顺政府、企业、金融机构的法律关系,通过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等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建立新型的银企关系,积极营造文明、安全、高效、稳健的金融环境。
启示之二,金融机构要按照商业化改革思路,实行企业化经营,建立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平衡、自我约束、自寻发展”的经营机制,努力增强自身的竞争力,增强防范化解风险的能力。
启示之三,在不断完善金融立法,加强金融执法,健全金融法规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建立适时监控、及时预警和快速干预的金融监管体系,加强国家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加强金融机构内部监控和自律机制,建立金融同业公会,加强金融机构自律性建设,充分发挥同业公会的监督作用,培养同业之间良性竞争和自我调控能力。
启示之四,要切实加强金融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对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一起部署。正确分析当前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矛盾,并认真研究解决这些矛盾,使广大员工感到,精神文明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建设这座宏伟的精神文明大厦,要从每个员工的一点一滴的行动做起,这样,建设精神文明才能形成合力,真正落到实处。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各金融机构应把思想道德建设、廉政建设和金融法律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中过程中要注重人的因素,全面提高员工队伍的素质,金融机构的各级领导干部都应自重、自省、自励,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力量,为广大员工做出表率。金融系统各级党组织对干部员工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决消除金融队伍中的腐败现象,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金融队伍,使精神文明建设在金融系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真正实现金融的文明、安全、高效、稳健运行。
作者单位:中国工商银行南京市分行
干建农
依法治市综合网 http://www.yfzs.gov.cn/
原文网址: http://www.fzgl.gov.cn/gb/info/lsda/llyt/2003-04/05/1214203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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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愿干氏家族越来越兴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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